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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县级自评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5   发布人:办公室   点击:   文字大小:【】【】【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中,县实验小学、独秀小学、振宁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进度表的通知》(皖教基〔2011〕1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及细则的通知》(皖教基〔2011〕24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复评工作的通知》(教基〔2012〕336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县2012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已达标学校开展县级自评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验收范围
    县级2010—2015分年度规划中2010—2012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学校。


    二、自评验收依据
    县级自评验收工作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及细则的通知》(皖教基〔2011〕24号)的要求进行。


    三、自评验收时间
    计划在1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估程序
    1、学校初评。对照验收办法开展初评。
    2、县级自评。县教育局成立自评组,对纳入标准化规划建设的学校进行自评验收。依据《细则》对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情况进行自评。
    3、市级复评。市级复评采用抽查方式进行,抽查复评学校均合格,方可认定县区教育局申报情况真实有效。市教育局在复评的基础上认定所属县区“标准化建设基本合格学校”比率,并形成工作情况报省教育厅。
    4、省级验收。省教育厅对市教育局上报复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验收认定。


    五、申报单位须提供如下材料:
    (1)年度项目学校关于2012年度(含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自评报告。
    (2)2010年-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学校统计表。
    (3)2012年(含2011年)已达标项目学校的台账。


    六、具体要求
    1、各年度项目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完成2012年度规划任务。各年度项目学校在2012年11月22日前向县教育局上报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自评材料。
    2、各年度项目学校要对照规划和自评细则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完善档案资料,积极配合县级验收。
    3、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数据,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20日。
    4、年度项目学校所有上报材料均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稿形式。电子稿件发至[email protected],电子邮件主题加注单位名称为:xx学校标准化建设材料。联系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戴杨春,电话:0556-4611403。


                                                               怀 宁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1. 怀宁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县级自评验收组名单

领导小组附件一.doc

2.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
3.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
4.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评分表
5.安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

附件2-5.doc

6.2010年-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学校统计表
7.2010年-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建设项目已完成学校台账统计表

附件6-7.xls

8.怀宁县2011—2012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年度安排
验收学校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