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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皖具有高中3年完整学籍可在我省参加高考

发布日期:2013-01-25   发布人:办公室   点击:   文字大小:【】【】【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我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暂行意见》终于出台,相关政策自今年起开始实行。

    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户籍、学籍均在我省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报考或在学籍所在地报考;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可回户籍地参加高考;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今年起,我省将建立随迁子女在安徽参加升学考试的管理机制。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在学籍管理、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沟通、衔接。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和流入地学生升学考试工作、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教育部门还要求,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防止“考试移民”。

    记者获悉,教育行政部门会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及时了解随迁子女基本信息,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