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教字[2009]23号
各中学(职中)、乡镇中心学校(幼儿园),实验小学、独秀小学:
现将《怀宁县教育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怀宁县教育局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怀宁县教育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和中小学校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控制疫情在学校输入、传播、蔓延、扩散,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结合当前疫情在学校及托幼机构高发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怀宁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程高明同志任组长,陈新同志任第一副组长,江文元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教育局领导班子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刘根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四个小组:
1.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牵头)
负责各小组的总体协调
负责系统内部具体防控工作的协调
负责甲流防控简报的编发
负责会议、检查等通知、联络
2.工作组(由基础教育科牵头)
负责督促检查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负责督促学校领导小组的成立,学校预案的制定和落实,以及晨、午检、学生缺课、患病学生登记随访等工作
负责信息、疫情汇总上报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检查及日常消毒等工作
视疫情发展情况,报经县政府同意,落实学校停课及停课后的安排等工作
3.物资保障组(由计财科牵头)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提供防控经费和物资保障。
4.应急处置组(由江文元副局长牵头)
一旦发生疫情,视情启动应急预案,指导学校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迅速控制疫情,并及时向政府汇报,向卫生防疫部门通报。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传播、扩散、蔓延。
2.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三、工作职责
1.县教育局: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县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指导各学校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主动商请县卫生、疾控部门处置区域内学校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
2.学校、幼儿园:
(1)严格按照要求,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的紧迫性,始终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到班级、落实到人;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疫情发展情况及防控要求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认真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2)开展甲型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既要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又要普及科学防范知识。重点要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小学与幼儿园要通过适当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咳嗽、流涕等流感样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
(3)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学校要严格报告制度,发生疫情时要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和当地卫生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
(4)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抓好校舍、公共场所消毒工作,确保环境卫生。
(5)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各学校要对班主任、校医等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校园防控工作水平。
(6)做好信息及时沟通工作。各学校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并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值班领导、值班干部、教师电话、手机做到24小时开通,确保甲型H1N1防控工作信息畅通。
(7)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8)积极完成卫生部门、教育部门交办的其它防控工作任务。
四、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疫情通报。
2.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发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要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4.县教育局会同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与督促疫情发生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5.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如果疫情加重时,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7.在疫情加重时,县教育局和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五、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大面积暴发者,教育行政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预案适用范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