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基层学校高度重视“模范教工之家”创建工作,认真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同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学校党政和教职工群众的意见,把创建和评选的过程作为宣传典型、学习先进、推广经验、共同提高的过程,保证建家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县教育工会将坚持考评条件,实行量化考核,以充分、真实的业绩反映工作,要求各申报单位对照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不断跟进和完善相关工作,在自评已经达标的基础上申报,下半年县教育工会组织评估工作组对各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报县教育局党组审定后,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