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2011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考核量化表的通知》,为2012年年初的教育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了依据。与上年度相比,2011年度考核指标在以下3个方面作了调整:
考核指标的设置力求体现国家和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将县(市、区)一年来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以及中央和省根据纲要制定的相关政策情况列入考核指标,以进一步增强县级党政领导干部贯彻教育规划纲要、担当教育发展责任主体的自觉性。
教育投入的相关指标有较大调整。自2011年起,以“省财政分解核定到各县(市、区)的教育投入任务”替代了以往对县(市、区)教育投入“两个比例”的考核,此举可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将更加直接、有力地推动“两个比例”的落实;在教育规费征收方面,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纳入了考核内容,推动此项政策的兑现。
量分方式得到进一步完善。如设计了量分的梯度,并按不同的梯度赋分,着重考量考核县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的努力程度和取得进步的程度。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既要做好工作上的补缺补差,又要依法保证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避免少数地方考前突击补拨经费现象的再度出现。